業界最輕薄‧可連續播放5小時內建USB不需外接傳輸線支援五台裝置同時連線分享操作簡單‧加密分享
PQI Air Drive 16GB A100 無線隨身碟   隨行分享 三五好友一起來 Air Drive, 一款無線/USB行動儲存裝置。透過無線功能可將數位資訊傳輸到您的iPhone、iPad、iPod touch或其他Android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等具Wi-Fi功能裝置。 Air Drive 最多可讓五個裝置同時傳輸不同的多媒體檔案,使您可以隨時跟家人朋友分享您喜愛的數位內容。Air Drive 的電池時間可支援一位使用者不間斷的播放5小時的影片,讓使用者可以在15公尺的範圍內使用無線傳輸功能 。 Air Drive源自「分享」的概念,結合最新Wi-Fi技術,解決一般消費者在使用手持式裝置產品時,內建容量不夠使用且又無法擴充的困擾。Air Drive擁有高尚典雅的精品質感,是業界最輕薄的Wi-Fi儲存裝置,可隨手放置襯衫口袋中,攜帶方便,讓使用者充分享受隨時隨地盡情分享的便利! 【商品特色】 ◎瀏覽照片、瀏覽文件、播放音樂、播放影片 ◎支援Wi-Fi WPA2加密 ◎可同時支援5台裝置無線傳輸,讀取不同檔案 ◎支援iOS 與 Android 系統 ◎專為iOS設計的應用程式(App) 專為Android設計的應用程式(App) ◎無線分享圖片、影片、音樂、文件 ◎可隨意變換容量,支援SD/SDHC容量(to 32GB) ◎內建鋰電,支援影片播放最長可達5小時 ◎內建USB2.0傳輸線,可做檔案傳輸與充電功能 ◎無線傳輸安全設定 ◎外型輕、薄、小 貼心提醒: (1)電池續航力會依使用人數及傳輸內容的規格而有所調整。 (2)Wi-Fi資料傳輸率會依使用環境、距離及使用人數而改變。 支援格式- 依所使用之裝置平台有所不同 iOS 平台支援格式: 文件: .pdf, .txt, .doc, .docx, .xls, .xlsx, .ppt, .pptx 圖片: .jpg, .png 音樂: .mp3, .wav, .aif 影片: .mp4, .mov Android 平台支援格式- : 文件: .pdf, .txt, .doc, .docx, .xls, .xlsx, .ppt, pptx 圖片: .jpg, .png, bmp, .gif 音樂: .mp3, .mp4, .3gp, .wav, .ogg, .imy, .aif 影片: .mp4, .3gp 系統需求- 以USB連線傳輸資料到Air Drive的作業系統需求 Microsoft Windows XP Microsoft Windows Vista Microsoft Windows 7 ? Mac OSX 10.5 或更新版本 ? Linux Kernel 2.4 或更新版本 使用S+Flash 裝置需求- iOS裝置: iPhone 3GS、4、4S、iPod touch(Gen4)和iPad. (建議使用iOS4.0以上) Android裝置: 使用Android 2.1以上 Wi-Fi開關- 開關ON時,啟動Wi-Fi功能 開關OFF時,即為一般隨身碟,可透過USB傳輸檔案 內 建USB線: 可供充電及檔案傳輸使用。 提醒:USB充電時,仍可開啟Wi-Fi功能,但此時USB僅做充電功能,無法傳輸資料,若需使用USB傳輸資料,請先關閉Air Drive WiFi功能。 SD卡插槽: 可插入SD/SDHC卡,無線傳輸最高支援32GB。USB線傳輸時可支援SDXC卡(32GB以上)。 說明:插槽門擋可使用迴紋針拉開,或以筆按壓中間的圓形孔,卡片與門擋會一起彈出。 LED指示燈- Reset按鍵:按3-5秒即可回復原廠設定值,此一動作不會造成Air Drive內的資料遺失。 充電- 第一次使用,請先將您的Air Drive充飽電力。 將USB頭接在USB充電器或者電腦/筆電的USB插槽來充電。充電情形,可參考電源燈號狀態來判斷。 連接電腦- Air Drive連接電腦時,即開始對Air Drive內建電池充電。而依Wi-Fi開關狀態會有二種不同操作模式: (1) Wi-Fi關閉(off)時:Air Drive即為一個USB隨身碟,此時可透過USB進行檔案傳輸,將所喜愛的檔案,從您的電腦直接拖曳到Air Drive中。 (2) Wi-Fi開啟(on)時:可同時充電並使用無線傳輸功能。 從電腦安全移除 - Windows使用者: 請以滑鼠右鍵點選右下角工作列上的USB圖示,選取「安全地移除硬體」,即可安全的卸除Air Drive。 Mac使用者: 請將磁碟區圖示拖曳至垃圾桶,即可安全的卸除Air Drive
PQI Air Drive 16GB 無線隨身碟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筆記型電腦相關專賣分享 的頭像
aws4524

筆記型電腦相關專賣分享

aws452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69 )